海南发布3起“提示性用语”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大力惩治商业营销宣传中利用“玩文字游戏”“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萝卜坑式引证”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8月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起“提示性用语”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
黄某(个人网络博主)利用个人抖音账号,作为广告发布者发布商业推广视频(以抽取佣金方式与商家合作)。黄某(个人网络博主)发布的关于“椰湘创新土鸡火锅”和“英州赤岭海景海鲜店”的两条视频均附有团购链接,但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2025年11月,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黄某(个人网络博主)作出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通过知识分享、体验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必须显著标明“广告”字样。本案提醒广大自媒体从业者及广告发布者,在开展互联网营销推广时,应严格遵守广告可识别性规定,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告内容含有绝对化用语
海南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摆放两块易拉宝广告牌用于宣传力曼(RIMAN)产品,含有“韩国第一品牌”“被评为K-Beauty第一美妆保养品牌”“ICD荣获Cosme&FashionGuide美妆平台测评获得佳绩”等内容。广告内容含有绝对化用语。2026年4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南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有利于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维护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秩序。
内容涉及医疗功效,相关数据无真实来源
三亚某美肌健康中心(医美机构)在抖音平台发布含有“炎症修复 90%,通透白皙 90%,肤质细腻 90%”的广告,内容涉及医疗功效,相关数据无真实来源。2026年4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三亚某美肌健康中心(医美机构)作出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为医美及生活美容行业同类案件的查处提供参考,督促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广告宣传,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参考范例,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消费者因虚假宣传而遭受损失。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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