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贷120万元 海南提高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度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7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提高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其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分别由现行新房110万元和二手房90万元统一提高至120万元。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是提高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分别由现行新房80万元和二手房60万元统一提高至10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分别由现行新房110万元和二手房90万元统一提高至120万元。
二是加大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经本省人才认定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人才),在本省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20%。人才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现行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上浮20%)、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上浮10%)、购买安居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上浮10%)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执行。
三是调整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将二套房“存贷挂钩”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12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保底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四是可贷额度核定原则。继续实行《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25〕1号)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借款人最终可贷金额在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根据借款人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房屋价值及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等因素综合核定。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解释,原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印发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另据了解,此次调整实现了新房与二手房贷款额度标准的统一,大幅提升了缴存人家庭的购房能力,特别是对购买二手房的缴存人家庭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加大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政策,充分体现了对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为人才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助力自贸港人才战略实施。调整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将有效降低缴存时间较短职工的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贷款门槛,特别是对新就业职工和年轻家庭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此外,借款人最终可贷金额在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根据借款人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房屋价值及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等因素综合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按照《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25〕1号)有关规定继续实行。当个贷率<96%,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1.0执行;当个贷率≥96%,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0.9执行。
据悉,高层次人才在本省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证书或“天涯英才卡”,可通过联网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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