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打造便利规范的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

海拔新闻 2026-07-02 12:13:4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2日,记者获悉,根据《海南省“十五五”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海南将打造便利规范的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对标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规则和市场退出机制,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建立高标准市场准入体系

《发展规划》提出,提升市场准入开放度。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开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的审批、监管标准化建设。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采取更加灵活的管理措施,探索市场准入新模式,及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准入规则,通过渐进方式推动行业进一步开放,完善与新兴产业经济性质、特点相适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探索推进外商投资准入与市场准入的一体化管理,突破跨境身份认证瓶颈,拓展在线身份核验范围,推动跨境公证认证数据互通。

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聚焦现代种业、深海、商业航天、现代服务业、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制定更加符合实际、具有前瞻性的准入标准,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在资质认可、服务贸易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探索“沙盒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配套制度体系。打造吸引外资新优势,提升外资境内再投资登记服务水平。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经营主体隐性壁垒反馈机制与处理回应机制,进一步消除市场准入后的隐性壁垒。

提升市场准入规范度。优化实名验证机制。严格登记注册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库登录和操作权限的管理,加强重要数据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住所登记管理,扩大标准地址库对接应用,优化住所负面清单管理。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依法实施注册资本按期认缴,推动存量公司完成出资期限调整。加强对注册资本、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等数据采集及监测分析,健全虚假出资监测和惩戒机制。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关于涉及金融属性的企业登记管理会商机制。构建“信用分级—风险预警—审慎审查”市场准入风险防控监测模型,优化智能预警机制,实施风险画像动态监测。

此外,强化登记便利化改革基础支撑。发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规范,统一登记注册服务标准。推动“海南e登记”接入全国统一登记注册系统,实现业务通、数据通、系统通。优化“海南e登记”系统,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与“企业码”整合互通,完善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机制,实现企业开办、投资、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服务应用。加快推进经营主体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档案采集标准化、存储架构安全化、数据融合共享化。创新电子档案应用场景,完善电子档案查询管理机制。强化注册专员队伍建设,建立注册专员分层培训体系和分级管理制度,建立“业务+外语”外资服务团队。

最大限度提高投资自由便利水平

《发展规划》要求,创新完善投资自由便利制度。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设立、经营的合法权益。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将更多事项纳入“一网通办、证照联办、免申即享”。深入推进“极简审批”改革,分类推进审批精简,实现简易事项当场办结、一般事项承诺获证、复杂事项一证准营。创新服务供给,优化“提前帮办”服务,为新兴产业经营主体提供“定制化”登记指导。建立“政策直通车”,动态精准推送惠企扶持政策,满足经营主体“准入易、发展畅、退出稳”的全周期需求。

此外,提升跨境投资服务水平。升级“海南e登记”系统国际化功能,推动多语种AI智能服务。探索跨境登记“照章同办”、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同办。简化外商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探索跨区域互认机制,推行“一次认证、区域通用”。延伸“一网通办”服务链,整合外币账户、外籍员工登记等事项。

健全顺畅高效退出体系

《发展规划》提出,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建立健全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机制。建立尽职履责的制度体系与具体程序规范。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完善“企业注销一件事”功能。完善简易注销程序,研究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推进注销事项全链条整合。推动完善代位注销和另册管理制度。

完善依职权注销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关于公司强制注销有关规定。优化经营主体依职权注销机制。完善破产案件执行和企业登记联动机制,加速应销未销经营主体退出。

此外,优化注销登记风险防控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制定差异化退出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与注销登记联动,对于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并严格落实对经营主体及相关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登记限制措施的制度。强化对企业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利用清算注销登记逃避应负债务、雇主义务、行政责任的追究打击。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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