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警方开展行动,曝光一批酒醉驾案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庆龙 通讯员 王晴)1月2日起,临高县公安局在全县11个乡镇18个派出所辖区开展集中用警行动,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力量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当晚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8起,其中酒醉驾24起,未佩戴安全头盔175起,车辆逾期未年检15起,未使用安全带36起,无证驾驶28起,未悬挂号牌24起。
现对行动期间酒醉驾违法行为给予曝光,一起来看看都抓获了哪些“醉猫”。
案例一
姓名:陈某福
查处时间:2025年1月2日22时许
查处地点:礼贯北路三号桥路段
饮酒数值:189mg/100ml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案例二
姓名:刘某
查处时间:2025年1月2日22时许
查处地点:临美路S217路段
饮酒数值:147mg/100ml
车辆类型:琼A****9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案例三
姓名:陈某
查处时间:2025年1月3日03时许
查处地点:和舍镇光明街小学路段
饮酒数值:173mg/100ml
车辆类型:琼F****3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案例四
姓名:吴某翔
查处时间:2025年1月3日04时许
查处地点:礼贯北路三号桥路段
饮酒数值:144mg/100ml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案例五
姓名:王某聪
查处时间:2025年1月3日04时许
查处地点:二环东路君悦湾路段
饮酒数值:33mg/100ml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临高交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聪合并处以罚款3550元、扣留机动车辆的处罚。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自以为没醉
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临高交警提醒
请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今冬明春”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
一定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莫心存侥幸
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王文婷】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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