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造成1人死亡,海南国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海拔新闻 2025-01-05 08:20:3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5日,记者获悉,因事故造成1人死亡,近期,海南国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涉及东方市新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据介绍,2024年3月7日下午,海南国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东方市新龙镇下通天村大坡田污水排污处理站的污水池持电钻施工时触电,经120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30万元。东方市新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由其下属事业单位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具体实施。东方市新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下通天村段)的总包单位系海南国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系海南建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海南国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现场作业人员疏于管理,未制定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未落实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进场作业时未对现场的插排线和抽水泵等用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前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与作业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主要责任。

据悉,海南国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琼中县营根镇虎头路工商银行住宅楼504房。针对海南国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024年12月13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国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文婷】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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