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广告!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21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因发布虚假广告,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22116.62元。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5月28日接到的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显示,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发布广告如“标准阳光泳区1500平方米、海钓平台、妈祖庙公园”并不存在。针对其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6月6日对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请海南少数派广告有限公司现场包装制作的标识有海钓平台、妈祖庙公园的“项目沿途导视牌广告”,共制作了4面,广告费用4960元;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广告沙盘上的“妈祖庙公园”广告是海南圆点广告有限公司制作,广告费用15元;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请海南圆点广告有限公司现场包装制作的标识有妈祖庙公园的“灯杆旗”广告,共制作2面,广告费用122.4元,标识有1500平方米标准阳光泳区的“道旗”广告,共制作1面,广告费用46元。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据悉,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富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经营场所是临高县临高角临澜湾水城片区富力海南临高国际健康城(富力悦海湾)。针对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8月19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2116.62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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