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促消费维权

海拔新闻 2024-08-21 14:17:1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今年5月征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线索,邀请律师对其中反响较为强烈的条款进行点评,并于8月21日发布3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帮助消费者理解格式条款。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一:“为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请配合医生的治疗计划,治疗后如有不适,请及时来院治疗,因延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律师点评:此条款并非合同双方协商得出的结论,且免除了医疗机构可能存在操作不当需承担的责任。如果因医疗机构不当操作导致治疗后产生不适,此条款不能免除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对不良的治疗效果承担责任,需要通过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综合因素来判断。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二:“我授权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拍摄口腔局部照片或录像,以收集资料用于手术研究和交流。”律师点评:此条款中关于肖像、隐私等权利的让渡不属于术前关于病情及手术风险告知的内容。该授权需要患者明确同意,而不是直接在医疗机构制定的同意书上列明。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三:“患者隐瞒病情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律师点评:此条款虽然没有过分加重患者义务,不完全符合构成格式条款的要件,但由于在医疗行为中,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地位并不完全对等,所以通常会将该条款视为格式条款。但是,此条款也不会因为被认定为格式条款,就一律完全无效。如果患者确实存在隐瞒,那么患者本人对损害结果具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划分责任时,需要考虑医疗机构是否已经完全履行了明确、具体的告知义务,是否与患者进行了有效、充分的沟通。

律师提醒,实践中,判断一个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合同具体内容、合同主体地位等多项因素进行综合认定。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尤其注意免责条款内容。对存疑条款和不满意条款,应要求经营者提供解释说明,积极与之协商,并收集保留好交易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后期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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