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过期9个月、13个月仍销售!海口两家药房被罚款合计2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因销售已过有效期13个月、9个月的药品,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海口宝剂堂大药房被罚款合计2万元。
销售已过有效期13个月的药品,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据介绍,根据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龟甲胶线索,2024年5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白水塘路农垦医院北门斜对面水头三街路口对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核实,现场查到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购进龟甲胶(标示生产企业:河北东汝阿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包装规格:252g,批号:20030304,有效期:2023年2月28日)2盒的票据和记录。依据相关规定,批号为20030304的上述药品龟甲胶,2023年2月28日后被认定为劣药。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从海南振誉药业有限公司购进龟甲胶(标示生产企业:河北东汝阿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包装规格:252g,批号:20030304,有效期:2023年2月28日)2盒(252g/盒)。在2022年1月14日销售0.19盒(8块),2022年5月21日销售0.23盒(10块),2022年10月23日销售0.1盒(4块),2022年11月5日销售0.1盒(4块),其余的在有效期前一个月下架停止销售,2023年8月22日做报损处理,报损数量为1.38盒(58块)。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将上述已过有效期的龟甲胶1盒(42块,共252g)销售给投诉举报人,打拆后销售,金额为640元。其余的16块过期药品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已自行处理。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给投诉举报者销售上述批号的龟甲胶时,药品已过有效期近13个月。
据悉,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由海南颂到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出资成立,于2024年3月21日销售过期龟甲胶的行为,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7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改正上述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并对海药关爱(海口)药房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4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已过有效期9个月的药品,海口宝剂堂大药房被罚款1万元
据介绍,针对海口宝剂堂大药房销售过期药品鹿角胶的线索,2024年4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682-8号绿地城玺园小区1栋楼1层109号的海口宝剂堂大药房调查核实,现场查到海口宝剂堂大药房经营鹿角胶(标示生产企业:湖南爱敬堂制药有限公司,规格:6g,批号:180718,有效期:2023年6月)的票据和购销记录,未查到相关批次鹿角胶的实物。依据相关规定,批号为180718的上述药品鹿角胶于2023年6月30日后被认定为劣药。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宝剂堂大药房于2020年8月14日通过药师帮平台从广东帝豪药业有限公司购进鹿角胶(标示生产企业:湖南爱敬堂制药有限公司,规格:6g,批号:180718,有效期:2023年6月)1盒(200g/盒),于2020年8月19日销售过4块(24g)。2024年3月18日给投诉举报人销售25块(150g),销售价格15.84元/块,金额为396元。其余的26g海口宝剂堂大药房已自行处理。海口宝剂堂大药房给投诉举报人销售上述批号的鹿角胶时,药品已过有效期9个月。
据悉,海口宝剂堂大药房于2024年3月18日销售过期鹿角胶的行为,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7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口宝剂堂大药房改正上述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并对海口宝剂堂大药房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96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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