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超340万元!海南二中院成功执结一起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罗凤灵 王浪声)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面对被执行人就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执行员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深度融合,主动释法明理化解争议,灵活调整处置方案,历经多轮拍卖终使查封房产顺利成交。342.72万余元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利息已于日前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有效兑现。
2020年11月17日,东方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将其开发建设的东方某广场两栋楼宇的室内装修工程,发包给四川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双方签订合同后,装饰公司按约定对案涉工程进行施工。2022年4月18日,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于2022年6月初交付投资公司使用。投资公司已完成97%的工程款结算,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因投资公司拖欠工程质量保证金构成违约,装饰公司遂申请仲裁。
仲裁过程中,装饰公司申请保全查封的投资公司名下房产。经仲裁裁决,投资公司应向装饰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342.72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装饰公司对案涉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仲裁费、保全案件申请费等7.78万余元由投资公司承担。裁决生效后,因投资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装饰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第一时间对查封的房产进行全面核查,为后续处置奠定基础。然而,处置程序刚启动,被执行人投资公司就提出异议,声称该房产已通过“工抵房”方式抵偿给案外人,不应作为本案执行标的。
为实质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矛盾,执行员进一步深入了解投资公司异议背后的真实诉求,耐心释法明理。经过多次耐心沟通,投资公司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处置房产,并提出以其他房产置换部分被查封房产的请求。执行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置换部分查封房产,并通过拍卖房产来解决纠纷,投资公司亦撤回异议申请。经过多轮公开拍卖,查封的房产最终顺利成交,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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