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表哥36.1万元 临高一男子被判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罗凤灵 邓春花)临高县男子王某谎称“认识领导”,以帮助办理船牌号、申请造船指标为名,骗取表哥符某36.1万元,所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使用。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责令退赔符某36.1万元。王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符某陈述,表弟王某承诺“只要钱到位,5个月内就能办妥”。符某和妻子、岳母信以为真,为了造大船,通过卖小船、银行贷款及民间借贷等方式,陆续向王某转账共计42.2万元。转账之后,他多次找王某拿相关文件去造船厂造船,催办进度,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向造船厂询问,方知被骗,后多次找王某还钱,仅收回6.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4月至7月期间,王某以认识人、可以帮助办理船牌号及申请造船指标等为由,诈骗符某钱款。王某拿到钱后用于个人使用,并未帮助办理渔船相关业务。2025年5月27日,王某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到案接受调查。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符某钱款36.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许多诈骗往往披着“熟人帮忙”的外衣,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亲友间的信任,虚构“有关系”“能办事”的假象,轻易获取被害人钱财。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等事项,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向职能部门咨询和申请,切勿轻信“内部指标”“特殊门路”等说辞。即便面对亲近之人,涉及大额资金转账时,也要保持理性,多方核实,保留书面凭证。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切莫因碍于情面而延误追损时机。守住钱袋子,首先要打破“熟人滤镜”,让法律和程序成为最可靠的“办事门路”。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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