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民为博关注,编造“遭遇抢劫”谣言被处罚!

平安万宁 2026-07-28 22:15:35

7月25日,一网民发布视频称“其在三亚市遭数人拦路抢劫现金与手机”,视频引发网友担忧,对三亚市治安环境和旅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经三亚和万宁警方全面核查取证,网传内容无事实依据,系万宁市居民符某某在家带孩子时烦躁无聊,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遂用网络素材编造虚假信息。

经询问,符某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万宁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事件经过

图为符某某散布网络谣言内容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随意编造、传播各类虚假信息,极易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触碰法律红线。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与稳定社会秩序。

广大网民要恪守网络言行底线,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勿为博取流量虚构事实,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原标题:一网民为博关注,编造“遭遇抢劫”谣言被依法处罚!)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