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槟榔等非粮食作物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6-06-15 20:23:30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关于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槟榔等

非粮食作物的公告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核心保障,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稳定的核心资源,为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严守粮食安全底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海南省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现就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槟榔等非粮食作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守耕地红线,明确种植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产能,对种植用途实行最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保障三大主粮生产,主要种植稻谷、小麦、玉米,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在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可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大豆、油料、棉花、糖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不得擅自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殖水产,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草绿化、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非农建设活动。

二、分类处置现存违规作物

针对永久基本农田内已种植的槟榔、荔枝等非粮作物,根据土壤条件,实行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

(一)幼苗期、非盛果期作物限期移除整改:凡是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种植非粮化作物,处于幼苗期及非盛果期的槟榔等非粮作物,种植户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彻底清理,并恢复耕地原有耕作状态,确保地块完全具备粮食种植条件。

(二)盛果期作物过渡管理:对于已进入盛果期的槟榔等非粮作物,结合作物生长周期、农户前期投入等实际情况制定分类处置方案,设定短期过渡期。作物若出现死亡、病害等情况,一律禁止补苗。

(三)逾期不清理的后果:

一是自行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二是取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等所有涉农补贴。

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按照违规占地面积处以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三、规范经济作物种植流程

如需种植槟榔等非粮食作物,务必坚持“先核查、后种植”,杜绝盲目栽种。

(一)线下实地核查。种植户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拟种植地块红线图,到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或本村(居)委会申请地类核查。

(二)线上自助查询。可通过微信小程序“HN耕地电子二维码”“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及“海易办”,查询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上渠道查询结果具有时效性,仅作参考。若查询显示地块不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请务必向属地村委会、镇政府再次核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认准合规地块。仅可在经核查确认的非永久基本农田、园地、林地(公益林、天然林、重点生态区域除外)等合规区域内依法种植。

四、有关要求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护耕地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请广大村民自觉遵守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槟榔等非粮作物,共同守护良田沃土,守好群众“饭碗田”。

如有疑问,可随时到村委会、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

特此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2026年6月15日

(原标题:关于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槟榔等非粮食作物的公告)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