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持转移联单提前转运废铅蓄电池,海南润展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0日,记者获悉,因在废铅蓄电池转运作业中,未按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就将车辆驶入马村港待运,海南润展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2025年8月22日12时20分,该局执法人员同县环境局共同前往澄迈县马村港2号查验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海南润展物流有限公司现场停放有3辆运输大货车,车牌号为琼A95788、琼A99752和琼A99680,经检查打开琼A95788车车厢,发现车辆运载货物为废旧电池和部分已经放电的锂离子电池,16时40分车牌号琼A99680货车司机开车驶离马村港,17时13分车牌号琼A99752货车司机开车驶离马村港,运输公司司机提供3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编号分别为20254601004086、20254601004085和20254601004084,移出单位均为海南省中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废物名称均为废铅蓄电池,移出量均为25吨。
根据执法人员查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显示交付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2时44分之后,但执法人员2025年8月22日12时20分到场时,车牌号为琼A95788、琼A99752和琼A99680的车辆已经在马村港。海南润展物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的规定。
据悉,海南润展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椰海大道西段新南北通物流园综合大楼内侧2号。针对海南润展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2月12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润展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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