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海南潮车汇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11.7万元
海拔新闻
2026-06-10 14:24:5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0日,记者获悉,因未按照规定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近日,海南潮车汇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11.7万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6年3月13日对海南潮车汇贸易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发现海南潮车汇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至3月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16号永茂荔枝花园A栋01A3、01A4、01A5号铺面处置危险废物时,存在0.9073吨的废矿物油未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转移危险废物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的规定。
据悉,海南潮车汇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海南潮车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针对海南潮车汇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6月5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潮车汇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7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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