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法院发布2例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海拔新闻 2026-03-15 17:01:0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3月15日,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秀英法院”)获悉,为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秀英法院发布2例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护航。

预付卡消费无法使用案

预付卡消费因其“优惠力度大”“使用便捷”等特点,长期受到消费者青睐。然而,近年来“商家跑路”“霸王条款”“服务缩水”等乱象频发,预付卡逐渐沦为部分不良商家的圈钱工具,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2015年9月,海口市民单某某在上海某知名美容美发公司的海口加盟店办理了一张预付式消费会员卡。出于对品牌的信任和就近消费的便利,单某某长期在此充值,卡内余额高达三万余元。然而,2021年10月起,该品牌大幅收缩海口业务,核心门店相继停业、注销。原门店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案外人,换成其他品牌经营。单某某再也无法享受到约定的“品牌服务”和“就近便利”,卡内剩余3万余元,单某某多次与商家协商均未果。

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案涉预付消费合同的核心履约条件不可单方变更,服务的品牌、地点便利性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核心内容。商家擅自关门、换牌,属于根本违约,消费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梳理法律关系以及严肃释明法律规定,2025年12月30日,双方当事人在秀英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品牌加盟店退还部分余额,单某某自愿撤诉。

直播带货销售“三无”护肤品案

2023年12月,消费者王女士在抖音平台刷到个体经营者李某的店铺。李某为推销一款“某某精粹乳”的护肤品,宣称其有“深层修护”“几天见效”等神奇效果,并展示了“海口某某百货商行”的营业执照,王女士心动下单,花费966元购买了3瓶。使用次日面部便出现严重灼热、红肿,经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王女士多次与李某沟通赔偿,对方却百般推诿,王女士无奈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美容护理费共计2万余元。

秀英法院查明,李某系案涉护肤品的实际经营者,且无法提供所售护肤品的进货凭证、质检报告。经检测,这款所谓“大牌平替”的护肤品中检出含有超标的汞、铅等禁用重金属。王女士的皮肤问题与产品成分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销售者,无法证明案涉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已完成有效备案或符合安全标准,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李某退还王女士货款,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及误工费等共计2000余元。

【责任编辑:温碧云】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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