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老城科技园区促进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海拔新闻 2024-08-06 20:39:2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老城科技园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老城科技园区管理区域包括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南生态软件园、金马现代物流园等片区,具体范围由澄迈县人民政府依照有关程序划定、调整并公布。

《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设立老城科技园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作为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与澄迈县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一体化运作,对老城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产业促进、企业服务、对外开放等经济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履行法定职责。管理机构根据老城科技园区开发建设需要,调整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撤销海南生态软件园管理局。

管理机构可以依法采取收购、置换、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整合盘活老城科技园区土地资源;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对老城科技园区未供应的政府储备土地加以利用,但不得影响土地正常供应;可以依法采取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允许依照有关规定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利用农村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产业项目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支持老城科技园区创新存量建设用地处置方式,采用资产重组、租赁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老城科技园区可以实行飞地经济等方式,采取联合共建、委托管理等形式,整合或者托管其他园区建设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协同互补、联合发展,建设开放创新共同体。

支持老城科技园区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鼓励企业在医疗健康等产业依法开展数据开采、数据资产定价及交易等数据开发利用;构建基于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支撑平台,有序开放数字经济领域多元化应用场景;开展数字不动产试点,对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开发建设、不动产登记交易等实行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鼓励老城科技园区依托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发展全省油气勘探生产服务行业,从资金支持、要素保障、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政府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在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开展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

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老城科技园区设立多形态总部,支持跨国公司总部和国际组织总部落户,实施更有吸引力的开放政策,完善国际化的专业服务,提升总部经济能级,打造数字经济区域总部、供应链区域总部、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区域总部、油品贸易区域总部等高水平总部经济集聚区。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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