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指南,办理期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

海拔新闻 2024-06-14 21:46:0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4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指南,明确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许可条件、提交材料等,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

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介绍,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开办运输企业事项,海南省推行一次申报、“1+N”办理模式,可同时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多张车辆道路运输证。打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数据通道,实现企业、车辆、人员基本信息自动获取、证照免予提交,形成“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实现了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等多证照同时申报、并联办理、依次发证。

此外,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适用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办理;道路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道路普通货运车辆转籍迁入;道路普通货运车辆过户;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适用对象为道路普通货运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根据办理指南,在许可条件方面,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取得大型货车(B2)或重型牵引挂车(A2)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此外,在提交材料方面,部分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需由申请人通过拍照和扫描上传。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开办运输企业申请表(申请人在线填报);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线下委托办理提交);已购置车辆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技术等级)、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车辆前方45°照片;已聘用驾驶员信息表以及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拟购置车辆的提交告知承诺书(车辆及人员证明材料实施告知承诺)。

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需提交的材料有:《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在线填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转籍、过户车辆未超过90天无需提交);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技术等级);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车辆前方45°照片。

申领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当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李彦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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