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地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清廉海南网 2024-06-07 17:47:22

近日,昌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昌江县石碌镇水富村党支部原书记林树清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21年1月至11月,林树清利用担任水富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套取等方式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共计18.89万余元并用于个人开支;违规转让2.35亩的村集体土地获得征地补偿款22.43万余元,并私设“小金库”坐支上述资金。2024年4月,林树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二、昌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副局长、二级警长万才丰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长期拖欠企业经营者款项,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等问题。2019年12月,万才丰利用担任县河北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通过介绍他人在昌江某酒吧工作并领取工资的方式,变相收取好处费19万元;2016年至2019年,万才丰长期拖欠企业经营者农产品款共计3.8万余元;2021年4月,万才丰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2.5万元。万才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万才丰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二级警员)处分,相关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三、昌江县市场物业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永杰在员工招聘和人事调整中,未执行回避和公开招聘制度,履行监管菜价职责不力、财务监管职责不到位等问题。2021年,李永杰在职工招聘和任职工作中,未按规定进行回避、公开公示和报备,导致部分重要岗位人员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造成公司内部裙带关系严重,损害职工利益;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李永杰履行财务监管职责不到位,导致3名员工多次挪用蔬菜销售款共计28.76万余元用于个人开销;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不到位,导致部分平价专区所销售的蔬菜高于指导价,折合共计2.45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4月,李永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近日,五指山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五指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黄文旺在民生领域等项目建设中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5年至2021年,黄文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私营企业主郑某文等10人在五指山市文体中心暨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五指山市环市路廉租房市政道路工程等17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资金拨付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42.18万元。2024年4月,黄文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聘用人员陈宗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陈宗宏在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的植物保护、社区绿化、橡胶割胶等培训工作中,为海南某职业培训学校提供帮助,收受该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赠送礼金和香烟折合共计0.52万元。2024年4月,陈宗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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