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规范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今天发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海南省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加强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财物安全,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
《办法》所称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赛事活动),含涉海体育运动项目(赛事活动)和涉空体育运动项目(赛事活动),其中涉海体育运动项目(赛事活动)涵盖但不限于帆船、帆板、潜水、海钓、冲浪、水上摩托艇、风筝帆板、沙滩车等,涉空体育运动项目(赛事活动)涵盖但不限于轻型飞机、特技飞机、直升机、滑翔机、动力悬挂滑翔机、自转旋翼机、热气球、跳伞、滑翔伞、动力伞、牵引伞、悬挂滑翔翼、航空航天模型、无人机等。
《办法》指出,海南省体育行政部门是本省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省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法》规范了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管理。要求从事涉海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应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并设置安保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
在固定海域开展排他性涉海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超过三个月的,应当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因举办海上体育活动等需要建设浮动式码头等临时旅游设施的,按规定办理临时用海手续。事后临时性浮动式码头应当予以拆除,并恢复海域和岸线原状。从事潜水运动经营,应向潜水项目场所所在地的市县体育行政部门或承接该事项审批职能的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从事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的企业(无人机项目除外),涉及民用航空器的,应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使用民用航空器(不含系留气球、风筝、无人火箭、无人自由气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涉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的企业,应向民航监管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管。民用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开展飞行活动,应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无人机项目除外),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市、县体育行政部门或承接该事项审批职能的行政部门对帆船、帆板、海钓、冲浪、水上摩托艇、风筝帆板、沙滩车等体育运动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办法》自2024年6月17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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