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目前共有997个市县级以上研发机构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 柯育超 摄影报道)5月23日,《关于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会上,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蒙巍介绍,目前全省共有997个市县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152个,其中,企业设立的国家级研发机构有4个,省级研发机构92个,全省已认定的市县级研发机构56个。下一步将采取三项措施,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一是支持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这些平台包括基础研究创新平台、技术创新平台、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支持规上企业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和中央部委重点实验室;支持规上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服务综合体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夯实科研基础条件,加快提升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研发活动覆盖率。
二是加强财政科技专项支持企业创新。深化科技项目改革,单独设立企业“赛道”,优化科技项目立项程序,鼓励和支持设立研发机构企业积极申报各类财政科技项目。围绕规上企业创新需求凝练榜单,深入推行“揭榜挂帅”等方式,提高支持规上企业技术创新的精准度。加大对国有企业联合项目、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民营企业研发投入较强项目等定向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承担省级和国家科技任务。到2026年,省级重点研发专项支持企业项目的资金占比不低于50%。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鼓励市县、重点园区联合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设立区域或行业创新投资基金,加大对设立企业研发机构的科创企业投资力度。大力实施“尖峰岭”计划,优先支持设立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适时扩大“琼科贷”资金池规模,试点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企业信用贷款规模。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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