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开征求意见!事关高龄老人长寿补贴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2024年提高高龄老人长寿补贴被列入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为落实这一民生实事项目、持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近日,海口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和规范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发放对象是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待遇。高龄补贴制度已纳入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动态调整。自2024年1月起,将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将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包括省级每人每月500元的长寿补助金)。
高龄补贴资金由市、区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市级承担45%,区级承担55%。区民政部门根据镇街报送的高龄补贴发放信息,于每月15日前通过海南社保卡一卡通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对因未能及时按月延续校验的老人,在延续校验成功后,应对前期停发的补贴予以补发。
正在享受补贴的老人,在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时,无须申请变更,由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在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当月起自动变更调整发放标准。正在享受补贴的80周岁-99周岁期间过世的老人,补贴发放至其过世当月,满100周岁的过世的老人,补贴发放至其过世次月。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一是邮寄,地址为海口市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北楼3014养老服务科,邮政编码是570135;二是电子邮箱,邮箱为chenwei6@haikou.gov.cn。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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