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3家汽配经营主体被罚款合计179726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存在侵权行为的汇豪名车汽配(海口)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欧德汇汽配商行、海口龙华奔宝行汽车配件商行作出行政处罚,并发布处罚结果。上述3家汽配经营主体被罚款合计179726元。
汇豪名车汽配(海口)有限公司被罚款95016元
1月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银湖路6-3号的汇豪名车汽配(海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汇豪名车汽配(海口)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标志相同的汽车配件商品,涉及奔驰滤清器、奔驰散热器、奔驰机油、奔驰车标等26种汽车配件,均为侵犯第4341813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尚未销售,经营额为47508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汇豪名车汽配(海口)有限公司销售的汽车配件商品与第43418131号注册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中的汽车配件类同种商品,该汽车配件类商品突出使用的图样标志与第43418131号注册商标的图样标志相同、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据悉,3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汇豪名车汽配(海口)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汇豪名车汽配(海口)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的奔驰滤清器数量77个、奔驰机油数量56瓶、奔驰车标数量45个、奔驰机滤数量36个、奔驰皮带数量30个、奔驰空滤数量42个等一批侵权商品,并对汇豪名车汽配(海口)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5016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龙华欧德汇汽配商行被罚款68710元
1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天竹小区A栋铺面的海口龙华欧德汇汽配商行进行检查,发现海口龙华欧德汇汽配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商品,涉及奔驰刹车盘、奔驰涨紧器、奔驰变速箱过滤器、奔驰电池、奔驰油箱盖、奔驰动机支架等17种汽车配件商品,均为侵犯第4341813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尚未销售,经营额为34305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海口龙华欧德汇汽配商行销售的汽车配件商品与第43418131号注册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中的汽车配件类同种商品,该汽车配件类商品突出使用的图样标志与第43418131号注册商标的图样标志相同、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据悉,3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海口龙华欧德汇汽配商行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海口龙华欧德汇汽配商行侵犯注册商标的物品奔驰刹车盘数量67个、奔驰刹车线数量55个、奔驰车标数量24个、奔驰滤清器数量188个、奔驰刹车片数量82套等一批侵权商品,并对海口龙华欧德汇汽配商行作出罚款68710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龙华奔宝行汽车配件商行被罚款16000元
1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口市龙华区侨中里57号-2的海口龙华奔宝行汽车配件商行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海口龙华奔宝行汽车配件商行商品货架和仓库摆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商品,涉及刹车片、喷油嘴、减震、滤清器等,均为侵犯第4341813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商品,共有235个(套),商品共合计经营额8038元,由于以上商品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海口龙华奔宝行汽车配件商行因利益趋使,贪图便宜,于2023年9月15日开始到2023年10月26日分四次,通过上门推销的渠道在没有进货凭证的情况下购进上述侵权商品。海口龙华奔宝行汽车配件商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商品,其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据悉,3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海口龙华奔宝行汽车配件商行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海口龙华奔宝行汽车配件商行销售的侵权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商品235个(套),并对海口龙华奔宝行汽车配件商行作出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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