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莫喝酒!三亚一女子酒驾被处罚

海拔新闻 2024-01-16 18:16:5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徐喆 蔡亚瑞)1月12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阳大队在迎宾路与荔枝沟路交叉口路段开展今冬明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执勤交警依法拦截一辆车牌号为津A2**99的小轿车。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刘某婷(女,31岁)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执勤队员依法对驾驶人刘某婷实施处罚,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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