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验先投!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被罚21.36万元
海拔新闻
2023-12-15 19:19:0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15日,记者获悉,因未验先投,近日,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被罚款21.36万元。
据介绍,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8月30日对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建设项目“锅炉生产线”于2016年5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用于椰子丝、椰子肉的烘干;但截至2020年11月5日的检查时发现,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未能提供相应需要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的环评手续和验收手续,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此外,2023年9月26日,经过再次现场检查并调查,我们发现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目前上述锅炉生产线及锅炉生产已停用,仅进行手工加工椰子、椰青去皮提肉工艺。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据悉,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位于文昌市东郊镇椰林村委会文龙五队。针对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2月12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作出罚款21.36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杨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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