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租车抵押”骗取钱财,男子获刑四年!
海拔新闻
2023-12-15 18:19:2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刘涵婧 邓鹏)男子为换取钱财,将租来的车辆转手抵押给他人,不料却把自己“套”进去了……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23年5月至6月期间,周某宙多次伙同他人租赁小轿车用于转租,并通过方某江(另案处理)伪造所租赁车辆所有人的行驶证用于抵押换取钱款,骗取邢某进等3名被害人142500元。之后,周某宙将诈骗所得的款项用于赌博或生活开支挥霍。2023年6月30日,3名被害人经查询,发现车辆所有人并不是被告人周某宙,意识到被骗后立即向警方报案。2023年7月1日,涉案的小轿车均由原车辆租赁公司追回。
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142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宙多次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某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综合本案被告人周某宙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该案中,被告人通过“租车抵押”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莫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最后把自己“套”进法网,追悔莫及。只有通过合法途径,才能创造幸福生活。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杨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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