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已致3人死亡!未成年人骑行安全不容忽视!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暑假已至,孩子们相约户外活动增多,然而部分孩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骑行共享单车、电动车甚至是摩托车的时候,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了惨剧的发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群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针对近期我省连续发生多起未成年人骑行伤亡的交通事故,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度重视,深刻汲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部署要求各地持续强化暑期对未成年人交通管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3起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
事故一
2023年7月9日2时许,在S311省道,发生一起无号牌摩托车单方事故,事故致1名乘车人死亡。驾驶人为未成年人,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驾驶导致。
交警提醒:由于未成年人自我防护相对较弱,且未受过专业的法律法规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车辆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难以控制车辆平衡,容易发生事故。同时,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会加重事故的后果。
事故二
2023年6月27日15时许,在G9811海三高速,发生一起轻型货车、小型客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事故致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死亡。死者为15岁未成年人,且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电动自行车违反禁令进入高速公路且逆向行驶。
交警提醒: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车流量大,且车速较快,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在设置导航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出行方式选择相对应的导航路线。
事故三
2023年6月29日12时许,在海南某农场道路路口处,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单方事故,事故致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死亡。死者为14岁未成年人。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偏左占道,遇对向来车采取措施不当。
交警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行非机动车上路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骑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
据悉,假期一直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骑行事故频发,关于骑行的6项知识各位未成年人和家长们要牢记心中。
有年龄规定
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考不了驾驶证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
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且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16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请勿违法载人
骑行时违法载人,一是加剧了车辆重心不稳定性,二是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容易发生事故且乘员被动伤亡的比例更高。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各行其道
骑行非机动车上路,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骑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能随便掉头转弯。在路口一定要按信号灯指示,并停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内观察等待;转弯要分三步走:第一步,减速慢行;第二步,向后张望,伸手示意;第三步,转弯。不要突然转弯,以免发生危险。
远离大型车 防备内轮差
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有2米左右的危险区域,一定要远离这个区域。如果紧贴大型车车身骑车,那么车辆在右转弯时就极易将骑车人刮倒,其右后轮还可能从人身上碾压而过,非常危险。
请勿攀扶其他车辆
骑行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如果机动车突然加速或者刹车,骑车人容易跌倒受伤。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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