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发生两起事故,2人被撞死亡!

海拔新闻 2023-05-12 20:25:1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在日常的交通出行中,许多驾驶人是不是都出现“车速太快,一时刹不住了”、“马路挺空的,加速一下吧”、“哎呀没注意”、“来不及了!这次就先不让了吧”...但有时候安全与危险往往就在一念之间。2023年5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4月,海南三亚发生了两起人行横道上小车与两轮车、行人相撞致人死亡的事故。

事故一

4月28日16时许,在三亚市天涯区回新路源逸茶艺馆路段,一辆小型客车与横过道路的轻便摩托车相撞,最终,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事故二

4月25日8时许,在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下洋田游艇码头停车场出口路段,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行人发生碰撞,最终,导致行人死亡。

交警警示:这两起事故值得引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重视!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应注意减速、观察、慢行,并礼让行人,行人通过时应注意“一看二慢三通过”。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也是驾驶人的警惕线。那么,应该如何依法礼让行人呢?

一、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

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时

1.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2.行人刚进入人行横道时机动车需停.车让行。行人仍在原地等待5秒以,上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减速通过。

二、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

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

3. 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身前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行人身后车道上的机动车可以行驶。

4. 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转弯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行人身后车道上的机动车可以行驶。

5. 行人在道路中心线准备通过人行横道时,图中左侧车辆应停车让行,中心线另一侧(图中右侧)的车辆可以行驶。

三、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

6. 绿灯亮,但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时,身后车道的机动车可以通行,身前车道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

四、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

7. 机动车左、右转弯影响行人通行时,机动车可以从行人身后车道通行,行人身前车道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

法律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相关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

【责任编辑:曾 钰】

【内容审核: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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