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最新一批酒驾名单曝光!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海拔新闻 2023-05-12 20:17:0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夏季来临,小伙伴们是不是按捺不住躁动的心,想约上三五好友喝酒撸串过一下夜生活,但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喝完酒后仍驾驶车辆。5月以来,海南交警查处了一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现对部分违法行为及案例进行公示。

案例一

5月7日2时06分,陈某瑞酒后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沿龙华区丁村城南路自西往东方向行驶,且行驶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当行至城南路美舍河路段时发生自摔,造成陈某瑞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查,陈某瑞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

最终,经解放军928医院抢救,陈某瑞于5月7日19时许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

5月10日01时25分许,三亚交警机动大队执勤队员在迎宾路某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C9**9牌小型汽车,经检测,驾驶人李某文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发现李某文曾在2020年7月2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三亚交警查获处罚,随即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最终,驾驶人李某文因饮酒驾车被罚再饮酒驾车,根据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三

5月9日上午,东方公安交警在感城镇感城村路段开展“春季守护行动”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载物超长,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随即依法拦停。

在检查相关证件时,交警闻到驾驶人陈某明身上带有浓重的酒气。经询问,其表示酒是前一天晚上喝的,因早上着急拉货才匆忙驾驶车辆出门,驾驶证和行驶证均忘记随车携带。随即对驾驶人陈某明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东方公安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陈某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载货超长、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4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驾驶记13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暂扣车辆。

海南交警提醒,人生有时候可以很短暂,一饮酒一驾车,这一生就过去了,各位驾驶人要牢记酒后驾车危害大,饮酒之后要禁驾。

【责任编辑:曾 钰】

【内容审核: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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