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4只电动“醉猫”被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3月1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据悉,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谢某
身份证号:4600261989****0612
车牌号:252320
酒精检测值:54mg/100ml
姓名:符某健
身份证号:4600262000****3919
车牌号:0102302
酒精检测值:104mg/100ml
姓名:许某刚
身份证号:4690051999****2118
车牌号:813685
酒精检测值:63mg/100ml
姓名:唐某
身份证号:4600331996****4892
车牌号:无号牌
酒精检测值:58mg/100ml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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