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洗钱!琼中县县委统战部原四级调研员卓某某受审

海拔新闻 2022-11-04 18:27:0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11月3日下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卓某某涉嫌受贿、洗钱罪一案。琼中县委书记徐斌,县长蒋莉萍,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金玲,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邵正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之以及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单位等41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

一、受贿罪。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卓某某利用担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为郑某某、李某某等31名人员在工程结算审计、承揽工程审计业务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75万元。

二、洗钱罪。被告人卓某某2012年至2016年任琼中县审计局局长期间,因担心受贿款被他人发现,便使用卓某劲等四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放其受贿款,为掩饰、隐瞒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被告人卓某某于2021年3月17日、18日取现30万元,将其中的8万元用于投资黄某某开设的“尚福乐湘菜馆”。

庭审中,围绕定罪和量刑,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卓某某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平稳有序。

被告人卓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进行了深刻忏悔,深入剖析自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逐渐淡忘了自己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在金钱的诱惑下,信仰倒塌,逐渐步入了罪恶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王井爱】

【内容审核:吴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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