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排污!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28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28日,记者获悉,因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近期,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28万元。
据介绍,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陵水宏创机制砂及碎石加工处理项目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矮岭村。2026年6月3日、6月12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两次对陵水宏创机制砂及碎石加工处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检测机构对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生产噪声开展现场监测,证实其生产期间持续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
检查期间,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机制砂及碎石加工处理项目均处于正常生产作业、污染物正常排放状态。此外,环境检测报告证明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作业、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要求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及建设项目验收文件。经核查,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仅能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无法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建设项目验收文件。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矮岭村龙马小学00177号二楼一号房。针对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9月3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陵水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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