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对G223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参建企业通报并限期整改
记者从万宁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近日对G223万宁市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施工、监理单位存在履约不力等问题,已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图为G223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牛漏路段。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林博新 摄
当天,记者沿项目走访看到,该路段因施工路面泥泞不堪,车辆经过时泥浆四溅,通行缓慢,不时出现短时拥堵。因项目线路较长,施工点位分散,各个点位上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较少。家住牛漏墟的居民符先生告诉记者,道路施工以来,晴天尘土大、雨天泥泞难行,出门经常遇到堵车,去万宁市区和兴隆方向都很不方便,希望工程能尽快修好。
据了解,该工程施工单位为安徽省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甘肃华路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经万宁市交通运输局多次专项督查,该项目在人员履约、机械投入、施工技术及资金保障等方面均存在严重不足,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图为G223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牛漏路段。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林博新 摄
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既不能到岗履职,也不申请人员变更;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远不能满足项目施工需要,进场机械数量少、类型不齐全,无法保障正常施工进度和作业需求;同时,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现场管理无序,施工日志记录内容简单,不能全面反映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情况,工序质量管控不严。

图为G223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牛漏路段。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林博新 摄
对此,万宁市交通运输局对安徽省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万宁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责令施工单位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补足人员、机械和技术力量,满足施工需要。同时,对甘肃华路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立即组织开展项目全面排查,从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该局通报还表示,将按规定把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失信行为信息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建议依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启动进一步处理程序;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将按规定列入公路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原标题:万宁对G223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参建企业通报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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