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开罚单:四家银行合计被罚没约4937.51万元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多条行政处罚信息,邮储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四家银行被罚,合计罚没金额约4937.51万元。
其中,邮储银行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0.02902万元,罚款1743.3万元,同时对8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合计罚款22万元。
广发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21747万元,罚款1712.4万元。12名相关责任人员同步被处罚,合计罚款55.5万元。
江苏银行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共计13项违法行为类型,中国人民银行对江苏银行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0.17822万元,罚款937.1万元。另有6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渤海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10725万元,罚款534.37万元。另有6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款。
(原标题:央行节前开罚单:四家银行合计被罚没约4937.51万元)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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