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胜辞去东方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东方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卢胜辞去东方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0日东方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东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决定:

接受卢胜辞去东方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方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东方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8月10日

(原标题: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胜辞去东方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