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第四批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地址改一下,没事?“三防”没做好,没事?过期但没用,没事?7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四批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例,共计3起。
海口某某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入网信息案
2026年4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海口市某某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线上线下同步核查。经查,该公司在某外卖平台公示的经营地址并非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场所,实际取餐点与许可地址不一致。上述行为,构成了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经营地址是消费者识别商家、监管部门追溯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信息。实际取餐点与许可地址不一致,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也可能导致食品来源难查、经营责任难追。外卖经营不是“换个地址照样接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如实公示经营信息,确保线上公示地址、实际经营场所与许可地址一致。
海口秀英炭某烧烤吧未按规定配备三防设施且拒不改正案
2026年4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秀英炭某烧烤吧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厨房操作间存在下水道盖板破损、孔洞未封堵,未配备有效防鼠、防蝇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等食品安全隐患,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5月,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店逾期未落实整改要求,经营场所仍未配备有效防鼠、防蝇设施,相关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对该店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防鼠、防蝇、防虫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是餐饮经营场所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经营场所存在孔洞未封堵、防鼠防蝇设施缺失等问题,容易导致病媒生物侵入,污染食品和加工环境。餐饮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后,应及时整改到位,避免“小隐患”演变成“大风险”。拒不整改、逾期不改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海口某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期预包装食品案
2026年4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某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在其厨房的冰箱内发现5包大红枣糕、1包红枣糕、4包杂粮糕。上述10包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外包装完好尚未拆封,处于待使用状态,案值共60.3元。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0包、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过期食品留在厨房,本身就是隐患;没有使用,不等于没有风险。餐饮单位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存放在待使用区域,一旦管理疏漏,随时可能被误用进入加工制作环节,危害消费者健康。餐饮经营者应加强对食品原料保质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临期预警、过期即清,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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