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提醒:警惕“药驾”风险,这些药物服用后别开车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随着“五一”假期来临,不少市民游客将自驾行计划提上日程,放松心情。4月28日,海南省药物警戒中心发布提醒,假期期间出行,应该避免疲劳驾驶、酒驾,同时还应注意避免“药驾”的情况发生。

据海南省药物警戒中心介绍,“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会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行为。由于某些药物服用后,可能产生头晕、嗜睡、困倦、视物模糊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事故。因此,驾驶员在服用某些药物时,需格外注意。常见的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包括:镇静催眠类药、抗过敏药、抗癫痫类药、抗焦虑类药、解热镇痛类药、止咳药、抗高血压药、抗心律失常药、降糖药等。
那么,如何避免药驾?海南省药物警戒中心提醒,用药时注意选择合适药物。在医院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生自己有驾车出行需求,请医生尽量避免选择会对驾车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如果有正在服用的药物也要告诉医生。
服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当药品说明书的【警示】【注意事项】【禁忌】项目中有提示“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等内容时,服药期间一定要避免驾车。
服药后若出现头晕、嗜睡、视物模糊等症状时,切不可勉强驾车,如已在驾驶途中,应及时选择安全地方停车休息,确保驾驶安全。
此外,根据药物在人体内完全清除的时间计算,一般来说服药后至少需要6—8个小时才可以驾车,特殊药品半衰期较长,需要更长时间进行代谢,特殊药品要谨遵医嘱或按说明书使用。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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