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备案,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被罚!

海拔新闻 2026-04-27 10:39:0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27日,记者获悉,因未按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备案,近期,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涉及文昌清澜茗都项目。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为清澜茗都项目的建设单位,已建成一栋连体楼房,建筑面积为27636.37平方米,项目已交付使用。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但未能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手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面积为27636.37平方米,合同价款为6500万元。根据文昌市人民法院调取材料证实闫某亮为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与马某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作为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实际控制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取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清澜茗都项目的相关材料显示,项目取得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结果告知书》文建竣联验字〔2022〕第014号,告知书已替代原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备案的违法行为。

据悉,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文昌市清澜开发区文清大道374号4楼401房。针对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闫某亮存在上述违法行为,3月16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义门居置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闫某亮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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