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

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于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行社、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旅行社、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违法违规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共同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旅行社业务乱象

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2.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3.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

4.旅行社或导游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强制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

5.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二)导游执业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擅自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借)导游证件的行为;

2.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的安排,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中止导游服务活动、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项目或恶意甩客甩团、服务态度恶劣的行为;

3.讲解中存在讲解内容低俗或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言行的行为。

(三)强制消费行为

1.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安排强制或变相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导游与商家串通收取回扣、虚假宣传旅游商品,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

二、举报时间及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供线索:

1.电话举报:市旅文局举报电话:0898-62223275;

2.邮寄举报:市旅文局邮箱:wn2015wtj@163.com;

3.电话举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98-12345;

4.现场举报:可直接前往市旅文局进行举报。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位置、经营时间、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和反馈结果。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对借机诬告、恶意举报、陷害等行为,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市旅文局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万宁市旅行社、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违法违规线索,如广大群众发现上述行为的,请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3月30日

(原标题:海南万宁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黄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