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力争2026年涉企存量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率达到90%以上

海拔新闻 2026-02-28 15:13:2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许文玉 摄影报道)2月28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场新闻发布会,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雪皓在会上对《意见》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透露海南力争2026年涉企存量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率达到90%以上,用“海南速度”和“海南温度”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意见》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新的历史阶段,聚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推出的一项系统性、创新性、突破性的制度安排。该《意见》在全国率先创新构建涉企营商环境问题全过程核实处置的制度机制,彰显了海南自贸港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改革导向,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体制、制度和机制改革创新的坚定决心。《意见》全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说了算”的理念,着力构建起一套系统化、规范化、高效化的问题处置工作体系,推动营商环境问题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从“个案解决”向“系统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管控”提升转变,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聚焦责任落实,构建高效协同的组织领导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府院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体系。明确规定各市县、各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和本领域范围内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解决本地区、本部门的营商环境问题全面负责。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突出问题,推行领导领办制度,由市县和省级部门相关负责人全程协调跟踪,推动问题高效高质量解决。率先创新构建内部实质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要求各市县、各部门对具有实质性决策内容的请示报告、工作方案、会议纪要等内部稿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高位推动、上下协同、左右贯通”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

聚焦流程规范,构建闭环管理的问题处置机制

《意见》围绕处置流程、时限规范、办结标准、责任落实等,打造全链条、全周期的闭环管理体系。

一是实现问题全量归集,依托12345热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实行线上线下联动,集中受理营商环境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

二是规范核实处置流程,实行问题受理、科学分办、核实处置、跟踪督办、反馈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书面报告、实地核查、政企座谈会、专家研讨会、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核实处置,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鉴定评估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机构提出专业意见。能够即时回复或者当场解决的应当即时办理;营商环境主管部门不能即时回复或者当场解决的,应当于1个工作日内转相应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理结果或者办理进度,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对疑难复杂问题,承办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延长办理期限。

三是深化“12345+街镇(网格化)+直通联办”机制,充分发挥街镇在基层解决营商环境问题中的作用,简单问题直派基层处理,复杂疑难问题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保障问题流转顺畅、高效处置。

四是强化结果反馈与回访,以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形成“受理—转办—处置—反馈—回访—评价”的完整闭环,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聚焦难题破解,构建精准有效的改革攻坚机制

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复杂疑难营商环境问题,《意见》创新推出了一系列精准施策的工作制度措施。

一是创新推出“三书一函”制度,即提醒敦促函、责令整改通知书、重点督办通知书、责任约谈通知书等递进式指导监督机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发出提醒敦促函;对存在推诿塞责、不担当不作为、新官不理旧账、久拖不决等问题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经过提醒敦促和责令整改,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核实处置的,发出重点督办通知书;对不积极履行营商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经营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省政府同意,对市县政府、省直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是创新建立法治会诊机制,针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复杂问题,由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司法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乡镇政府,以及律师和相关专家等进行会诊,必要时可邀请审计等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属地主责、部门支持、府院联动、纪法衔接、共同协商”的做法,依法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充分运用纠纷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鼓励优先运用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推动相关方和解,积极化解争议。

四是建立常态化营商环境问题分类分析指导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对高频问题、共性问题进行监测研判,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补齐短板,推动从“一个问题”到“一类问题”的解决。

聚焦监督问效,构建刚性约束的监督问责机制

《意见》将监督贯穿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全过程。

一是推动12345热线平台与“监督一张网”平台贯通衔接,承办单位经推动后仍未能解决、12345热线受理后经多次督办仍未实际解决的合理诉求,可以按照规定推送至“监督一张网”平台督促办理。

二是建立正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对历史遗留和疑难复杂问题动真碰硬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先进典型,开展正面案例通报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要通过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负面惩戒力度,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营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问题,作为负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成警示震慑。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在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中发现腐败和推诿塞责、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嵌入式监督,用好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违规收费、趋利性执法等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王雪皓介绍,《意见》出台以来,全省各市县、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围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攻坚,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压实责任,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水平不断提升,阶段性成效逐步显现。根据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结果,近九成企业认为海南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第三方无感监测的300项指标中,海南有238项达到全国前沿水平。开展涉企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归集梳理存量问题950件,截至2026年2月底,办结率超79%,一批涉及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政策兑现、拖欠企业账款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实质性化解,“新官理旧账”理念深入人心,“一到海南、万事不难”的良好预期正在加快形成,有力提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永远在路上。王雪皓透露,下一步,海南将持续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巩固拓展涉企历史遗留问题攻坚成果,力争2026年涉企存量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率达到90%以上,用“海南速度”和“海南温度”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更多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发展,为封关运作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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