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资质证书给个人承揽工程!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64万元

海拔新闻 2026-02-25 10:52:4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25日,记者获悉,因出借资质证书给个人承揽工程,近期,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64万元。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文昌“澜港一号”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施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为林某生。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澜港一号”项目允许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属于出借资质证书给个人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澜港一号工程施工总包合同(补充协议)》工程合同价款3200万元。

据悉,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安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鹰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注册地址是江西省贵溪市建设路436号。针对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1月7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64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林某生作出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温碧云】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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