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修订)》将于15日正式施行

海拔新闻 2026-02-10 10:57:4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2月10日,记者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海口市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修订)》将于2026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规聚焦优化出让方式、打通产权路径、强化全周期监管,有序激活城市“地下动能”,为海南自贸港核心引领区高质量发展拓展立体新维度。

《海口市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修订)》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与条件管控,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应当明确用地性质、最大占地范围、起止深度、建筑量及安全等规划设计要求,并将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同时分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针对2022年12月18日前已依法取得规划许可的非计容项目,区分“地表附属功能”与“独立功能”,分别按地表用途或批建用途核定规划条件,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明确路径。

二是确立市场化配置主导原则,明确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确保土地资源公平、公正、高效配置。同时合理界定五种可协议出让的情形,涵盖权利人自主开发、配套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历史已批项目、地下连廊建设等,体现政策合法性与延续性。规范使用年限与地价管控,结建式地下空间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其地表类建设用地剩余年限,单建式地下空间按批准用途的法定最高年限确定,混合用途按比例确定。

三是实施全流程闭环建设管理,建立从规划许可到规划核实的严格管理流程。强化公共安全与协同监管,利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用地以及公共交通场站、学校操场等开发经营性地下工程,必须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保障地表安全与功能。同时鼓励互联互通与集中开发,推动地下空间成网连片,明确地下连廊预留与建设责任。

四是建立分层登记制度,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宗地为单位,可分层设立、分层登记,登记簿及权利证书应当注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畅通历史项目登记通道,2022年12月18日前已依法取得规划许可的社会投资地下空间,通过规划核实后,可直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修订出台是海口市土地管理政策的重要迭代,从根本上实现城市开发由“二维扩张”转向地上地下“三维协同”,盘活存量空间、打造立体资产、提升城市发展质效。

【责任编辑:温碧云】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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