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举报电话

海拔新闻 2026-01-04 16:10:1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4日,记者获悉,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于近日公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举报电话,旨在深入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领域各类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介绍,举报受理范围涉及道路运输领域、水路运输领域、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领域、交通设施运营领域以及其他交通运输领域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举报邮箱:aquanchu@163.com,24小时受理。

道路运输领域: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营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危险品违规运输;客运站场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违规发车等重大隐患。

水路运输领域:船舶超载、无证航行、配员不足;港口码头装卸、储存危险品违规操作;船舶消防、救生设施配备不全或失效等重大隐患。

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领域:桥梁、隧道、码头等在建工程未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深基坑、高边坡防护不到位;特种设备未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等重大隐患。

交通设施运营领域:公路桥梁、隧道存在结构损坏、防护缺失等安全隐患;航道航标设置不规范、助航设施失效;收费站、服务区安全管理混乱等重大隐患。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表示,举报人应如实提供隐患线索,说明隐患具体位置、隐患情形、涉及单位、车辆 、船舶信息及相关证据等关键内容,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省交通运输厅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多人举报同一隐患的,以第一时间举报为准;举报人不得采取过激方式举报,不得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此外,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将在规定时限内登记、核查、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对查证属实的重大隐患,将依法依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符合奖励条件的,将按照《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应急〔2022〕160号)文件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不属于省交通运输厅管辖范围的举报线索,将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