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执法权威!东方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袭警罪一案

海拔新闻 2025-12-22 22:29:0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符多爱)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段某某犯袭警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11月2日21时许,在东方市新龙镇某舞厅旁,被告人段某某因会车与林某某发生争吵,段某某下车抱住林某某的脚不让其离开。他人报警后,民警黄某某等人到场处置。在处置过程中段某某拒不配合,多次辱骂民警,民警进行口头警告未果后采取徒手控制将段某某拉开,在将其带离现场时,段某某多次反抗并撕咬民警黄某某右手手臂大臂,造成黄某某手臂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段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段某某的行为是对国家法律和执法权威的公然挑战,社会影响恶劣,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东方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段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表示,人民警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基本要求。实践中,个别人员在面对警察执法时,因情绪激动、认识偏差或法律意识淡薄,采取言语挑衅、肢体对抗甚至暴力袭击等不理智行为。法治社会中,任何诉求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此类行为不仅严重阻碍了正常执法活动,侵害了执法人员的人身权利,更触犯了国家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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