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投资自由便利化驶入“快车道” 为投资者绘制充满机遇的画卷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的稳步推进,一系列旨在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投资自由便利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为国内外投资者描绘了一幅充满机遇与活力的新画卷。投资便利制度、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强化、“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优势、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执业政策、国际国内展会政策以及财产权保护和跨境商事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新变化与新举措,让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自由便利化驶入“快车道”。
投资便利化制度全面升级
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等多份文件,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切实放宽医疗、金融、文化、教育等行业的准入门槛,施行国内最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推进投资自由便利。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海南自由贸易港严格遵循“全国一张清单”的要求,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工作,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在全国范围内享受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同时,围绕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深海、航天、种业、数字、绿色等新业态新领域,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形成“4532”产业格局,即推动四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升级,打造“五向图强”(向种图强、向海图强、向天图强、向绿图强、向数图强)的新质生产力实践地,做好离岛免税、医疗、教育“三篇消费文章”,建设“人才荟萃之岛”和“技术创新之岛”。
推动放宽市场准入第二批特别措施出台:海南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在新质生产力发展、要素、平台方面获得更多支持,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市场准入体系。这一举措将为海南带来更多发展机遇,吸引更多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落地。
投资在线平台建设与应用:海南不断创新和拓展投资在线平台的建设与应用范围,完善与投资规则相适应的过程监管模式,提高投资透明度和效率,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强化
海南自由贸易港通过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实施同等准入标准等措施,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探索建立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内外资准入协同模式。
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境内外经营主体在中国境内开展投资经营,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各项规定,落实国民待遇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需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有关规定;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形式向海南提供服务的,还需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市场平等准入:海南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监督采购人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实施同等准入标准,禁止设置歧视性条款或差别待遇。通过保证资格条件平等、招标文件规范、评审标准一致和信息公开透明等措施,确保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优势凸显
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支持力度,使海南的保税维修政策优于全国其他地区。
适用范围扩大:不限于综合保税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均可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维修品类丰富:相关企业可同时开展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内业务和《禁限清单》执行例外措施的保税维修业务,未来可形成政策优势和集聚效应,吸引更多维修企业入驻。
评估程序精简: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开展相关保税维修业务,由海南省自行评估后开展,进一步简化了评估程序,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执业政策稳定
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律师事务所和境外律师执业仍按照封关前相关政策执行,暂无变化。但海南将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在《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律师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
目前,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代表处,从事部分涉本省的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国内地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及港澳台律师事务所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通过协议约定进行联营,开展业务合作。
此外,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可以与海南的律师事务所互派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
国际国内展会政策持续优化
封关后,海南举办国际国内展会仍按照封关前相关政策执行,但在安全管理审批、国际会议审批、涉外经济技术展审批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安全管理审批及备案:对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单场预计参加人数超过1000人的会展活动,承办者须在活动举办前20日向辖区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对1000人以下的会展活动,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检查。
国际会议审批:根据会议规模和级别,提前15个工作日至3个月不等向海南省外事办公室上报审批。
涉外经济技术展审批:外国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举办或合作主办涉外经济技术展,由海南省商务厅实施行政许可,首次举办展会需至少提前6个月提交申请材料。
资金支持:对重点引进培育的长期在琼举办的展览或会议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标准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或2万平方米以上且境外参展商占全部参展商20%及以上的国际展览,每届最高奖励1000万元;300人以上的高端专业会议,每届最高奖励300万元。
财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
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严格依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财产权,完善法规制度,加强财产权平等保护。
制定相关条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外商投资条例》等,强调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保护经营主体财产权。
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制定征收征用条例,规范征收、征用行为,严格保护各类投资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跨境商事纠纷调处机制健全
海南自由贸易港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强化“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打造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仲裁体系。
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海南国际仲裁院聘任大量境外仲裁员,实现了主要法域全覆盖,并连续两届荣获仲裁公信力“全国十佳机构”“涉外服务十佳机构”称号。
创新引入临时仲裁制度: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之间及与外国、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均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临时仲裁。
推进域外法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海南法院“一站式域外法服务平台”上线运营,出台相关文件完善涉外审判机制,着力破解涉外审判实践中域外法查明难问题。
提升法院软、硬件保障:开发在线纠纷解决(ODR)平台,吸纳调解机构和调解员进驻,通过互联网视频方式解决纠纷;搭建涉外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为外籍劳动者提供更多元、便捷的法律服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将在投资自由便利方面驶入“快车道”。通过全面升级投资便利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凸显“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优势、稳定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执业政策、持续优化国际国内展会政策、不断完善财产权保护制度、健全跨境商事纠纷调处机制等措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正逐步成为国内外投资者青睐的热土。未来,海南将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投资自由便利化进程不断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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