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关后,在“二线”实施的“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措施有哪些便利?海关这场发布会解答!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 史若木)10月31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二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海关监管配套制度专场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
封关后,在“二线”实施的“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措施具体指什么?便利性体现在哪?
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处长郝纯彦表示,“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是海关对监管货物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进入内地时创新推出的一种通关便利模式。在该模式下,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物的出岛手续,经任一“二线口岸”实际出岛后,只需在次月25日前再及时归并出岛货物数据并办理集中报关与缴税手续即可。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小批量、高频次货物出岛需多次申报的痛点,而且能大幅减少企业人力投入,显著提升物流周转效率。

该模式的便利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申报要求更加简便。海关监管货物自“二线”口岸出岛参照进口管理,一般要求货物需完成报关手续后申报核放清单离岛;而“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下,可将报关手续延迟至次月25日前集中履行。例如,某企业每月分10批次出岛货物,一般模式需办理10次报关手续,新模式仅需1次集中报关,报关频次减少了90%。
二是口岸选择更加灵活。一般模式下货物出岛口岸需与报关单申报口岸一致,而“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允许企业通过海南自贸港任一“二线口岸”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时只需按最后一批次实际出岛口岸填报即可,物流调度更加自由。
三是缴税期限更加宽松。一般模式下货物出岛需逐票按规定缴纳税款。在“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下,企业集中缴纳税款时限最高可延长至56天。如某家企业7月1日出岛的海关监管货物,按此模式最迟可于8月25日办理集中申报和缴税手续,不仅为企业预留了充足的集中申报准备时间,同时也延长了办理缴税期限,有效减轻企业资金流转压力。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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