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4起农村地区肉制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海拔新闻 2025-10-28 15:41:2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2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农村地区肉制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二批),共计4起。

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肉包

2025年5月16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加工经营的肉包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肉包中甜蜜素实测值为0.145g/kg,超出带入限值0.0188g/kg,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生产不合格肉包60个,货值金额300元,当日全部售罄,违法所得300元。

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的行为构成了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作出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5年3月16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公司经营的超市冷柜内,发现用于销售的1包“正宗台湾风味鲜辣香肠”(生产日期2023年9月8日,保质期12个月),截至当日已超过保质期。

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0.6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正宗台湾风味鲜辣香肠”1包、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牛肉

2025年4月7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生产的纯瘦牛肉(速冻调制食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纯瘦牛肉中检出鸭、鸡成分。经调查,上述纯瘦牛肉共生产3箱,每箱售价315元,货值金额945元,已全部售罄,无库存;同时查明,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未按规定建立上述牛肉的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的行为构成了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肉类食品的违法行为。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作出警告、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

万宁摊贩林某波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猪肉

2025年5月22日,万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及打击农村销售劣质食品专项检查,发现摊贩林某波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猪肉。经查,林某波从万宁市礼纪镇农贸市场购进猪肉53斤,货值金额477元,以流动摊贩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猪肉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林某波现场无法提供猪肉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林某波的行为构成了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林某波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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