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规发布

海拔新闻 2025-10-21 19:44:3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辉)10月21日,《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更好地推动海口市非遗保护工作,将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海口经济、社会、文化生活。

厘清非遗保护责任

据了解,截至目前,海口全市共拥有非遗代表性项目51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18项、市级26项;同时,培育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3名、省级18名、市级115名。这些项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从海南粉制作技艺、海口贝雕等传统技艺,到府城元宵换花节、冼夫人信俗等特色民俗,再到地方传统戏曲琼剧,涵盖了多个门类,共同构成了展现海口独特文化魅力的生动载体。

《规定》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责任体系。一是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将非遗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非遗保护工作机制。二是明确旅游和文化主管部门负责非遗的调查、认定、记录、建档、传承、传播等保护工作。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动态保护、活态传承的非遗保护环境。《规定》完善了以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为核心的调查、认定、记录、建档、传承、传播等一系列保护机制。一是规定加强非遗调查,明确市、区旅游和文化主管部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系统记录非遗情况,建立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开展重点区域和特色文化遗产项目专项调查,并对濒临消失的非遗项目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传承。二是明确禁止冒用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名义开展活动。

建立传承人可持续培养机制

《规定》通过明确场所保障、打牢人才基础、借力科技支撑等方式强化非遗保护传承。一是加强非遗设施建设,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或者合理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综合性的传承体验设施,鼓励、支持建设专题展示馆等,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活动提供场地支持。二是建立传承人可持续培养机制,通过开展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开设非遗专业课程、建立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等,培养非遗传承人和后继人才。三是搭建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对非遗进行数字化采集、储存、利用、展示等,并向国内外传播推广,促进社会化共享与利用。四是以科技赋能非遗保护传承,鼓励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丰富体验性文化消费模式。

据介绍,《规定》坚持将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有机结合,促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服务海口“六个之城”建设。一是推进产业融合创新,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基础性保障和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措施,引导、促进非遗代表性项目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品牌打造,明确市、区人民政府支持创建非遗演艺、商品、节庆品牌,建立非遗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促进机制,引导消费者购买、体验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三是促进文旅融合,培育旅游体验基地,创建非遗特色街区、旅游景区,鼓励开发特色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等。四是结合海口特色文化遗产实行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旅游项目,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

据悉,海口还将尽快研究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使保护工作更加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同时,将全面完成全市非遗项目的数字化建档工作,实现非遗保护从线下到线上、从静态存档到动态服务的智能化升级。

此外,海口市计划新建1—2个综合性非遗传承体验中心,并组建多支非遗志愿服务队伍,吸引更多年轻人了解、热爱并投身非遗事业,确保非遗传承“后继有人、永续发展”。

【责任编辑:温碧云】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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