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89万元!海南1人受审

海拔新闻 2025-10-13 20:21:5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符多爱)10月11日,东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犯受贿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2017年至2024年,被告人刘某先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殷某某等11人在工程承揽、加快拨款进度、加快推进投标事宜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89.1816万元人民币。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中,审判长围绕案件事实,依次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逐步还原了被告人刘某在任职期间如何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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