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驾车且逃避公安机关检查 被儋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获刑
海拔新闻
2025-08-29 19:08:3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黄桂风 通讯员 张贤灏)被告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被交警查获,并被儋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儋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4月,李某在朋友家中聚餐饮酒,酒后李某驾车返回。当晚11时,执勤交警巡逻发现李某驾驶车辆下高速路时轨迹可疑,待李某行驶至路口等红绿灯时,执勤民警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李某未理睬继续行驶,待李某在某宾馆前停车下车时,执勤交警将李某现场抓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60.42mg/100mL。
经儋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60.42mg/100mL,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李某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故意犯罪前科、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李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儋州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