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决定张勇为海口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8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审议和表决有关议案、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等。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萍主持会议。
会上,张勇作供职发言。会议经表决,接受丁晖辞去海口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张勇为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张勇为海口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王艳萍为张勇颁发了任命证书。张勇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并表决通过《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海口市市本级决算的报告》《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24年海口市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以上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常委、副市长陆敏、陈劲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立新,以及市监察委员会、海口海事法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原标题: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决定张勇为海口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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